二○○八年三月,臺灣多家媒體顯著報導一則新聞:自二○○一年起,臺灣犬已成為亞洲新犬種,並於數年前曾向世界畜犬聯盟(FCI)核備,如能順利通過平均約十年的觀察期,預計再經六年,將成為全球唯一被認可的臺灣犬種。此一消息激起自民國八十年左右之後,新的一波臺灣土狗討論熱潮。「標準」土狗的模樣何謂臺灣土狗?據中華民國畜犬協會(KKC)二○○二年一月四日公佈,並經亞洲畜犬聯盟(AKU)認可之《臺灣犬標準》:於FCI 分類中,屬第五犬種群狐狸犬之原始類型,第七類原始型狩獵犬。體高牡48~52 公分、牝43~47 公分。毛色有黑色、虎斑色、赤色、白色、黑白花色、虎斑花色、赤花色。毛質粗剛,長度約為2.5~3 公分,須緊密伏貼在皮膚之上。按:國際畜犬組織通常依肩高將犬隻區分為:超小型犬:1 呎(約30 公分)以下;小型犬:1~1.5 呎;中型犬;1.5~2 呎;大型犬:2~2.5 呎;超大型犬:2.5 呎以上。因而KKC 認可的臺灣犬屬中型犬。至於其身體各部位應有的型態、尺寸、比例、角度等具體審查標準,因涉及養犬專業,且非本文重點,不詳引。大抵而言,一般認為所謂「臺灣土狗」應具備如此模樣:南瓜頭、蝙蝠耳、山羌腳、鐮刀尾、高弓腰,講究一些的還強調必須有三角頭、杏仁眼、虎掌、鼠尾尖,以及黑舌斑等;甚且有不少繁殖者還對純黃、純黑、虎斑之外的毛色持保留態度,懷疑其血統的純正性。之所以有此認定,起始當推民國七十八年時,日本名古屋大學教授太田克明為探究日本民族來源及遷徙路線,擬將日本及鄰近地區各民族所畜養的犬種作比較,判定其親緣關係,以作為間接推斷的依據。然而至臺灣調查時,因?經多年外來犬種血緣的摻雜,在平地竟然找不到典型的「臺灣犬」,嗣與臺灣大學畜牧系畜產研究室宋永義教授合作,以中央山脈的二十處原住民村落為調查點。在找到的160 頭犬隻中,有46 頭被判定為一級純度,其中純度極高者僅16 頭。今所謂「臺灣土狗」,多為那批狗的後裔。儘管目前仍有人堅持擁有牡犬高達80 公分的「大型臺灣犬」,或者不到40公分的「小型布農犬」,但都非主流。KKC 所定的審查標準,似乎終將成為臺灣土狗的唯一標準形象。難以追尋的臺灣原始狗種就家畜馴化的角度言,所謂「純種」,多係人為選擇性繁殖下的產物,並非馴化伊始的性狀,人類因田獵、看家、食用等不同需求,所養的狗必然分化為不同品種。再者,人類遷徙時,往往將畜養的禽畜一併帶走,而臺灣原住民族群種姓複雜、來源多方,絕無可能各族群皆畜養性狀如此一致的犬種。事實上,許多繁殖者也都明白各地(或不同族群)養的狗或多或少有些差異,故今天「主流」的講法,一般是將臺灣犬依分佈的地勢,略分為平地犬種和高山犬種兩大類。平地犬種又分為平埔族犬系及中國華南犬系,高山犬種則以臺灣五大山脈(雪山山脈、中央山脈、玉山山脈、海岸山脈、阿里山脈)為分類,而其中高山犬種以泰雅、布農兩系為主。約言之,大別為平地、泰雅、布農三大類。但前引KKC 公佈的審查標準並未作詳細的區分。如此將各系犬種概括統歸為一,其實並不符一般畜犬育種者的「吹毛求疵」習性。譬如即以高山犬而言,布農系毛短而剛,幼齡階段皮較皺;泰雅系則毛較柔貼,皮膚平順。因這類差異的存在,在許多國家往往將之判為不同的犬種,但KKC 則否。其最大原因當是最初判定具高純度的犬隻總數如此稀少,若再堅持獨特的品系,恐有近親繁殖導致退化之虞。KKC 既未曾區別登錄,不同品系間的雜交在所不免。因而所謂「臺灣犬」,嚴格說來是好幾種狗的混種。更有甚者,當年太田教授初次來臺調查原始犬種時,由訪問耆老口碑,明確知道臺灣曾有過高度不及40 公分的小型犬,且應還不只一種,而如今KKC卻僅承認中型犬。小型犬之所以被排除在外,可能是數量太少,又無大致類似性狀之故。因此,今天所謂的「臺灣土狗」,非特不能反映此島混沌未開前的犬種多樣面貌;且就嚴格的育種角度言,亦不足以稱為是某一品系的「純種」。然而就事論事,在臺灣開發史上,犬隻自有一定的地位,若不執著於走火入魔的純種認定,實頗多足述者。語焉不詳的「大小毛血不一」最早提到臺灣犬種特徵者,可能是三國時沈瑩的《臨海水土志》:「夷州在臨海東南,去郡二千里,土地無霜雪,草木不死,四面是山谿。人皆?髮穿耳,女人不穿耳,土地饒沃,既生五榖,又多魚肉。有犬尾短,如?尾狀。」然此說頗有疑點。《臨海水土志》原書已佚,此段記述出於《後漢書.東夷傳》李賢注。而《太平御覽》中卻有明顯同源的一段引文,其文字多出數倍,但並無「有犬尾短,如?尾狀」句。章懷太子注《漢書》時為盛唐,《太平御覽》則成於宋初,以時序而言,似以前者較為可靠,但古書在流傳過程中,不同抄者的各自增刪實為常態,終無法斷定此句是否確為《臨海水土志》原文。即使此段引文不謬,且其所稱的「夷州」確是指今天的臺灣,但就世界各地比較原始犬種的性狀而言,雖間或有少數短尾甚至無尾者(例如威爾斯柯基.潘布魯克犬,Welsh Corgi-Pembroke),而東亞地區並無。《臨海水土志》所稱「有犬尾短,如?尾狀」,或是其族群有將畜犬截尾的習慣,這其實並未具體說明臺灣犬的性狀。況且在其後的臺灣史料皆未有「?尾」或截尾之說,因而應只是島上某一族群曾有此俗而已,並非普遍且長久的情況。以後千餘年間,與臺灣相關的記述泰半語焉不詳,甚至有些是否即指此島也頗有爭議,對人且講不清楚,更遑論狗了。至明萬曆三十年底(1603年初),浯嶼把總沈有容追剿倭寇抵今臺灣西南沿海地區,隨行的致仕遊擊將軍陳第就所見聞寫下《東番記》:「畜有貓、有狗、有豕、有雞,無馬、驢、牛、羊、鵝、鴨。」雖然帶上了一筆,但終究沒講「東番」的狗有何特異之處。而從方志資料看,臺灣土狗並不是高度一致的。《重修臺灣縣志》說:「狗有數種。」《彰化縣志》說:「種類大小毛血不一。」《葛瑪蘭廳志》則說:「臺地多呼以名,如烏龍、金獅、烏頭、金耳諸目,大抵以毛色純駁為別。」雖皆未詳言有哪幾類,但亦可見其外型多樣,絕非單一純種所可概括。但各種方志都為清領以後纂修的,其中有些且相當晚出,難免是各方勢力紛至沓來之後,本地犬屢受外來血統的「污染」,變得型態各異自所不免。然則在混沌未鑿之際,島上犬種情況如何呢?精美的狗毛織物談臺灣犬種,不得不先提早期原住民特有的狗毛織物——達戈紋。因為這牽涉到一種如今早就看不到的狗。西元1627年,荷蘭抵臺第一個傳教士甘治士(Georgius Candidius)記下對此地土著的觀察:「為了裝飾,他們每個指頭都戴一個戒指,為了使戒指不掉下來,就用狗毛做的紅線綁著。……(聘禮)禮物還包括4、5條粗麻做的腰帶,10、12件狗毛衣(他們稱做ethatao),……一大欉狗毛,他們稱做 ayam mamiang,很珍惜。稻草和狗毛的頭飾,像精製的主教冠。」可見在未經外界影響之前,臺灣原住民已有使用狗毛織品的習俗,且視為貴重物品。及至其統治末期亦然,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末任臺灣長官揆一(FrederikCoyett)在其所撰《被忽視的臺灣》中也說原住民:「他們最好的衣服是用狗毛做的,這正如歐洲蓄羊剪它們的毛一樣,因此這兒的人養狗,其目的就在每年剪狗毛,然後加以搓撚,織成衣服,他們也用這種狗毛結成帶子,他們用以代替金銀花邊裝飾他們的衣服。」中國人的記述中,最早提及以狗毛為紡織原料者,當推康熙三十六年(1696)來臺採硫的郁永河。其《裨海記遊》述原住民習性:「冬寒以番毯為單衣,毯緝樹皮雜犬毛為之。」其另一著作《番境補遺》說水沙廉原住民:「其番善織罽毯,染五色狗毛雜樹皮為之,陸離如錯錦,質亦細密;四方人多欲購之,常不可得。」按:水沙廉通常做水沙連,即今日月潭附近,其族群為邵族,是臺灣原住民人數最少的一支。其所織想必特別精美,故令郁永河印象深刻。此種「番毯」,於其他史料多作達戈紋或卓戈文,見諸方志及前人筆記者比比,惟二者究竟是一是二則多有爭議。如乾隆二十八年《重修鳳山縣志》既說土著以「卓戈文」繫腰,又引雍正間巡臺御史張湄的《瀛壖百詠》:「番婦自織布,以狗毛、苧麻為線,染以茜草,錯雜成文,朱殷奪目;名達戈紋。」還講:「達戈紋,番以被體;漢人以為衣包,頗堅緻。」未明言兩個名詞到底是代表同一種,還是指不同的兩樣東西。乾隆中葉鳳山教諭朱仕玠的《小琉球漫誌》認為應屬同一種:「達戈紋,一名卓戈紋;鳳山邑誌分以為二,非也。……或云係取樹皮細搗為線,以織成布。」還說:「予所見系褐色、藍色,方闊三尺餘,質類布毯,土人又名番包袱。番人織以為衣;土人買之,以為衣袱。」朱仕玠對《重修鳳山縣志》文意的認知,覺得應是主張其為兩種,但他認為其說是錯的。又,從「土人買之以為衣袱」一語看,其物似乎並不特別珍貴。而曾為署臺灣道仝卜年幕賓的丁紹儀,於同治十二年撰《東瀛識略》:「有番布名達戈紋,番婦合棉苧織成,或為斗方柳葉紋,長不逾五尺,短衣一需布三段,細者價至七、八圓,粗者一、二圓,可以代綌。」他並且認為張湄搞錯了:「殆訛以卓戈文為達戈紋也。卓戈文,番氈名,亦番婦所織,刮獸毛和樹皮為之,錯雜成文,質甚粗,不以出售,亦無往購者。」是認為兩者不同,達戈紋精緻珍貴;以獸毛織者為卓戈文,其質地粗劣無人願意購買。另一位師爺,光緒十八年應巡撫邵友濂之聘來臺的蔣師轍,則在其《臺游日記》中說:「以樹皮合葛絲織氈,名曰達戈紋,以色絲合鳥獸毛織帛採,各色草染採,斑斕相間。又有巾布等物,皆堅致。」是說除「鳥獸毛」所織的達戈紋之外,還有其他紡織品。就其文意看,似乎認為達戈紋精緻美觀;其他的「巾布等物」(不管是不是叫卓戈文)不過堅固耐用而已。種種說法紛云,但就情理言,臺灣早期許多地名及獨特物品多以閩南音譯寫原住民語,「達戈紋」、「卓戈文」亦然。達、卓兩字於官話固然差別極大,但閩南語音卻相近,認為是兩種不同物品者,應是不通曉閩南話所致。而從各種講法的時序看,此一「番毯」之所以被認定有兩種,則亦似有線索可尋。不論荷蘭人或康雍時期的記述,不但都強調原住民的織物主要原料是狗毛、苧麻或樹皮,且皆不曾提到有兩種;越往後則是狗毛說越少見,結果是「鳥獸毛」取代了狗毛,且又有精粗二種織物之別。何以如此?大膽的推測是,下文將提到的毛質絕佳狗種已經消失,用不同原料與不同手法,自然就出現精緻的工藝品,以及僅堪粗用紡織物的兩極分化了。消失無蹤的長毛狗依照前述KKC審查標準所稱臺灣犬:「毛質粗剛,長度約為2.5~3公分」,這樣的毛不但纖維太短難以結成帶子或織布,且穿著時貼著皮膚也不可能舒適。前節所談的「達戈紋」若果如是,就沒什麼珍貴可言了。據康熙五十六年纂成的《諸羅縣志》說:「樸仔籬、烏牛難等社有異種之狗,狗類西洋,不大而色白;毛細軟如綿,長二、三寸。番拔其毛染以茜章,合而成線,雜織領袖衣帶間;相間成文,朱殷奪目。數社之犬,唯存其鞹。」此說後來一再被續修各志及許多私人記述所引用,甚至直到清末民初的著作仍有之。但那些「文抄公」們,似乎都不曾實地探訪過,事實上這一特殊的狗種應該早就消失了。產「異種之狗」的樸仔籬、烏牛難兩社,因年代久遠,原住民又習於「刀耕火種」的遊耕方式,如今已難明其確址。不過,《諸羅縣志》說:「東插乎沙轆、牛罵二山之間者為岸裏山,新附之社五:阿里史、掃?、岸裏、烏牛難、樸仔籬。」其中可確定位置者,阿里史社在今臺中潭子、岸裏社在豐原附近,其原住民當屬拍宰海族(Pazeh),樸仔籬、烏牛難兩社既在附近,當亦屬同族。稍後於《諸羅縣志》數年,康熙六十一年為首任巡臺御史的黃叔璥,在其《臺海使槎錄》也提到這五個社,說:「不出外山,唯向貓霧?(Babuza,或譯巴布薩)交易。」黃叔璥雖沒提及拍宰海族畜有白色長毛狗,但卻說「北路諸番」中的南投、北投、貓羅、半線、柴仔阬、水里各社:「用白獅犬毛作線織如帶,寬二寸餘,嵌以米珠。飲酒嫁娶時戴之。番最重此犬,發縱指示,百不失一;或以牛易之,尚有難色。」此六社的地望倒是頗可確定:北投在草屯、中華科技史學會學刊第12 期(2008 年12 月)~ 84 ~貓羅在芬園、半線在彰化市、柴仔阬在斗六,南投及水里如今名,其原住民屬洪雅族(Hoanya)。拍宰海、洪雅比鄰而居,而郁永河所稱善織番毯的「水沙廉」亦與洪雅接壤,三族所飼犬的血緣接近固在情理之中。拍宰海、洪雅兩族如今雖皆因三百年來漢人的大量移入、同化而難覓蹤跡,但當康熙末年方屬初附,在荷據時期還未曾納入其「地方議會」的統制體系中。因此,這類「異種狗」或「白獅犬」,應不太可能受外來犬種的影響。況且前引荷蘭人的記述顯示,在其初來乍到時就已見到狗毛織品了,可見這種狗不是他們帶來的。《臺海使槎錄》指出洪雅族的「白獅犬」除採毛外,還是打獵的好幫手。是則前引《被忽視的臺灣》說其養狗目的僅為了剪毛,恐怕有問題。因為獸類通常年僅換毛一次,若除採毛之外沒其他用途,就太不符經濟效益了。又,前引《小琉球漫誌》作者朱仕玠提到曾見過褐、藍二色的「達戈紋」,荷蘭人也說有「狗毛做的紅線」。就原始的染色技術而言,除非本就是純白,否則要將原本屬低明度、低彩度的各色狗毛染成亮眼的紅、藍等色,恐怕不太可能辦到。如前所言,原住民的犬毛織物愈晚愈罕見,終致完全消失,其根本原因當為「白獅犬」的絕跡,而這牽涉到臺灣西部地區的開發。當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據臺時,因「在商言商」思維,對生產有限、運輸不便山區的墾殖,一向並無太大興趣。其勢力所及,除北端接收自西班牙的雞籠、淡水幾個據點之外,主要集中在今嘉南平原,往北只到拍曝拉族(Papola)所居的大肚臺地一帶。至鄭氏領臺,則以時日太短又內外多事,雖有擴展,仍多未進入山區。漢人大量移民進入臺灣平埔各族群地域,實為清領之後的事。外來移民的結果不但導致平埔各族的式微,也帶來種種「新生事物」。可以想見,在商品貿易日益活絡之下,廉價布匹取得容易,織造費時費事的達戈紋並無經濟效益,白色長毛犬的價值因而大不如前;況且漢族人口大量移入,外來犬種隨之,「白獅犬」經混種而消失遂不可免。其來有自的大型狗乾隆三十七年臺灣海防同知朱景英,在其《海東札記》中說:「番犬高倍常犬,狀尤獰猙,中土人每重直購而畜之。」前後相隔不久,鳳山縣學教諭朱仕玠的《小琉球漫志》說:「番犬大如黃犢,吠聲殊異。剪其雙耳,以草木蒙密,且多鉤刺,欲其馳驟無掛礙也。能生擒者曰生嚙,獨擒者曰單倒。捕獐鹿,發示追蹤,百不失一。價至三、四十千。中華科技史學會學刊第12 期(2008 年12 月)~ 85 ~番人以田犬為性命,時撫摩之,出入與俱。凡鹿捷於犬,然每奔盡一灣,則反而顧,故犬及之。予在道憲署(巡臺御史衙門)見番犬約重可六、七十斤。」兩位官老爺都對臺灣的大狗印象深刻,而後者講得更清楚。其時雖在海通之前,但明末清初中西曾有一段交往頻仍的階段,且臺灣入清版圖已將及九十年。因此他們看所到的大狗,難保絕非是歐洲人(例如傳教士們)先引至進中國大陸,而其後裔展轉來臺,亦即是間接與西洋血統混雜的結果。需從更早的資料中追索。黃叔璥《番社雜詠》二十四首之九:「地闢年來少鹿場,焚林設阱兩堪傷;擒生翦耳如黃犢,相逐平原互?強。」這首詠原住民捕鹿的詩,顯示其狗如「黃犢」且「翦耳」,其特徵與《小琉球漫志》所言相合。此詩成於康熙末葉,不惟海峽兩岸狗種交流的機率遠較幾十年後為低,就算有,也不應那麼快普及於原住民部落;且假若這種大狗原是不久前才由大陸渡海而來的,漢人實在不太可能大驚小怪才對。但若說這種大狗即為臺灣土產,恐怕未必。從十七世紀荷蘭人的通商紀錄看,更有可能來自西歐。據《巴達維亞城日記》載,1637年初,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駐日本平戶的商館「為使公司事業進展」,分別向江戶幕府及相關的官員們,致送各種「美麗馬疋,有雕刻之鎧、珍奇物品、珍奇動物等」。於是開放通商點的平戶領主松浦壹岐守(官名),遂提出訂購貨品之「覺書」(備忘錄),特別強調為「皇帝」(第三代將軍德川家光)訂購「在荷蘭可獲得最大之狗二頭」;松浦領主自己也訂購「可得到最大之狗數頭」,這位「大名」還特別強調:「為陛下所要求者,而余亦希望得一對,希予注意勿怠。」其實就在前一年,1636年10月,這位領主已發函交荷蘭商船致公司巴達維亞的總督,除對所收到的珍奇物品表達謝意之外,還說:「相信閣下當不予置之度外而速為寄送二頭最大之狗來此。」由其一再要求及措辭,顯示對此一大型狗極為渴望。可以想見當時日本人必已耳聞,甚至見過較東亞傳統狗高大得多的西洋犬種。又,1641年初,公司駐日商館送回報告,略謂:去年十月,幕府遣特使至平戶視察,數次轉達「警視筑後先生」(奉幕府命監督平戶商館事務者)及「皇帝之叔父紀國王」(德川氏「御三家」之一的紀伊藩)所訂購貨品,其中包括「幼齡之大狗一頭。」這幾次訂購狗隻的結果似不見於東印度公司的出納檔案,然而荷蘭人為了順利在日本做生意,一向對有力者極盡討好之能事,絕不可能置之不理。想必對方雖說是「訂購」,但公司方面則作為禮物致送,不敢向其索值。既非交易貨物,自然不在貨單之中了。中華科技史學會學刊第12 期(2008 年12 月)~ 86 ~雖然一時找不到明文依據,但從犬隻的外型看,日本犬種實有部分受西洋狗種的影響。其中最明顯的,是長得垂耳闊嘴,身材高大,一般用為?狗的土佐犬(Tosa Inu),從外型一眼就可看出顯然含有極重的英國瑪士提夫(Mastiff)之類西歐大型狗種血統。但這些是荷蘭與日本人之間的事,和臺灣又有何關係呢?事實上,聯合東印度公司營運總部在巴達維亞(今印尼雅加達),其派往日本的貿易船隻,慣例來回多會在臺灣拋錨裝卸貨物。若運狗前往日本途中,在臺卸下數隻實屬情理之常。同時荷蘭本國遠在西歐,來往動須經年,若待回國去採辦「幼齡之大狗」,再配合貿易風、航經三大洋而抵達日本,則幼犬早已變為成犬,如何能夠符合對方要求?但若是臺灣已養了這樣的狗則不然。原始犬科動物固然年只繁殖一次,但經人類馴養多年的狗,除少數幾個品種之外,絕大多數都能年產二胎,且多集中於春秋兩季。假設春狗斷奶時正值初夏,則順著南風旬日之間一帆而達日本,一切都無問題了。這種大型狗不必指實為今之Mastiff,蓋十七世紀時尚無各種養狗協會,當然也沒有所謂的「審查標準」。然而各民族因需求各自選種早已存在,高大、威猛的Mastiff近緣犬種因之多用於護衛、打?。為防其受傷,至今有些品種仍存剪耳習慣(例如紐波立頓Neapolitan Mastiff);而Mastiff犬系中毛色純黃者不少,許多品種更以此為最主要色型。這麼說來,「大如黃犢,剪其雙耳」的「番犬」,應是其來有自了。然則何以後來臺灣似乎少見特別高大威猛,符合早期記述特徵的犬隻呢?前引史料隱約透露,此類犬種應多豢養於荷化較早的族群,其中自以居於嘉南平原的西拉雅族(Siraya)為最主要,荷蘭人引進的Mastiff流入其中的可能性極高。但正因為其地域近於府城,(否則朱仕玠當不能輕易在道憲署見到),漢人移入更速,隨著開發腳步而混種、絕跡,也就不足為異了。天擇和人擇所產生的最佳犬種儘管臺灣最初的犬種可能是多樣的,荷據之後也或多或少混雜一些外來血統,但從前榛莽未闢的時代,人類在此「瘴癘之地」求生存尚且艱難萬分,更不可能有餘裕飼養專供玩賞的犬種。質言之,若非生命力夠頑強,且對原住民經濟生活有助益的狗,是不可能留存下來的。種種記述都顯示,原住民養狗的最主要目的是行獵。根據物競天擇(或者加上人擇)法則,則最敏捷、最機伶、最能耐勞忍饑者終將脫穎而出,進而瓜中華科技史學會學刊第12 期(2008 年12 月)~ 87 ~蒂綿延,子孫不絕。最能符合這些原則的狗未必就是「白獅犬」,也未必就是Mastiff。《裨海記遊》中,郁永河自稱行經今新竹、桃園間:「驅獫猲獟獲三鹿。」這是漢人在臺灣親身打獵的最早自述。從字義看,《爾雅.釋畜》說:「長喙獫,短喙猲獢。」似乎當時臺灣原住民所用獵犬品種不一。但此語其實典出《詩.秦風.駟鐵》:「輶車鸞鑣,載獫猲驕。」「獫猲驕」不過泛指獵犬,並非具體指實其長相。郁永河只是使用成典,又寫了錯字(也可能是傳抄者寫錯)而已,不足以說明其行獵所用犬隻的外型。最早見諸圖畫的臺灣犬,是《諸羅縣志》所附的「捕鹿」圖。此圖繪畫技巧不佳,且以白描方式繪製,看不出毛色。但圖中兩犬顯然短毛、豎耳、細腰,不太像是「白獅犬」或Mastiff。可能成於乾隆十年左右,由巡臺滿御史六十七命工繪製的《番社采風圖》中,也有幅「捕鹿」圖,較《諸羅縣志》所附者精美得多,應是相當寫實之作。其中三犬皆短毛,毛色分別為黑、虎斑、黑白花色,從比例看,體型不像「如牛犢」的大狗,身材則明顯具有山羌腳、鐮刀尾、高弓腰等特徵。至於十九世紀以後常見的照片,以及據照片製成銅板畫中的臺灣狗不少,儘管未必每隻都夠資格牽上今天犬展的展示場,但其體型、體態大致都差距不大。即或歷來曾摻入來自各方的不同血統,但經自然及人為淘汰結果,大約長相如此這般的狗才最適合生存在這島上。如此說來,前述KKC的審查標準倒非全無道理。值得高價的狗種臺灣犬在艱困環境下成長、繁衍,實為原住民的重要幫手而非負擔,是以愛護倍至。郁永河看到的情況是:「室中空無所有,視有幾犬,為置幾榻,人惟藉鹿皮擇便臥。」孫元衡〈還過他里霧〉詩也說:「臥簟惟功狗(自註:番人最珍猛犬),喧枝盡伯勞;不因程計日,待獵看風毛。」狗有專用臥榻,足見主人的重視與愛惜。《臺海使槎錄》則說:「捕鹿、採魚,自新港(今臺南新市)以到淡水俱相等。各社俱不敢食犬。」不僅「北路諸番」如此,連「南路鳳山傀儡番」也是:「土官畜雞犬,卻不食。」黃叔璥是北京順天府的附郭大興縣人,雖非老廣,但似乎也認為不吃狗肉是件不可思議的事,故特地記一筆,而這實際是反映原了住民各族皆對好狗十分鍾愛。中華科技史學會學刊第12 期(2008 年12 月)~ 88 ~其所以獲此待遇是當之無愧的。清領時期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在所著《客問》中說:「犬能攫羆。」足見臺灣犬打獵的能耐頗令他印象深刻。《諸羅縣志》則說:「番狗能獵者,貴於騾馬。昔人云:『地方產一異物,便多一累』。三復斯言,可為深省。」講這話是什麼意思呢?因為優質的臺灣犬已成為有力者爭欲獲得的目標,再下一步就可能造成擾民,甚至導致民怨了。就在《諸羅縣志》纂成的兩年之後,臺灣犬甚至還進達御前。康熙五十八年,浙閩總督覺羅滿保派督標千總某赴臺公幹,帶回九名原住民及一些土產,其中多數是特殊農產品和罕見的動物,包括臺灣土狗四隻。滿保派員將這許多東西齎送入京進貢,還特別註明:「臺狗四隻,試過能拿鹿。」但康熙帝看過後卻說:「不及京裡好狗。」指示以後別再送來了。滿保身為方面大員,而竟敢於將這種狗作為貢物進獻,自然是對其能力絕對肯定所致,否則若是不當上意,豈非自討沒趣?但何以皇帝看法不同呢?這應與行獵方式的差別有關。今存乾隆年間西洋教士郎世寧所繪的〈十駿犬圖〉中,除一頭藏獒外,其餘九隻都屬原產中亞一代的「細犬」,其近緣狗種以現今普遍用於賽狗場,速度特快的灰狗(Greyhound)為代表。雖則因時代關係,畫中狗的外型不可能與FCI所定審查標準完全相符,但皆體型瘦削,身高腿長,一望而知是善於馳騁在大草原上的狗種。這類狗的打獵方式是伴隨騎馬者追逐獵物,雖有包夾、驅趕的功能,但最終還須由獵人對獵物發出致命的一擊。而臺灣犬則通常都伴隨同步行獵者行動,往往本身就是與野獸搏鬥的主角,牠最大的優點是機敏而非速度。大概因為「考核標準」非其所長,宜乎康熙帝覺得沒什麼了不起了。幸虧皇帝看不上眼,否則臺灣犬一旦被列入經常進獻的土貢名單,往後的麻煩可就大了。《諸羅縣志》主纂者陳夢林的擔憂幸而沒有成為事實。雖則如此,其後寓、宦此島的許多滿漢官員還是願意出高價購買。前引《海東札記》說:「中土人每重直購而畜之。」即是顯例。《彰化縣志》則說原住民「以田犬為性命,時撫摩之,出入與俱。數年前有長官欲購番一犬,弗與。彊而後可。犬出,舉家闔戶痛哭,如喪所親。」短短數語,於原住民的愛狗及長官的強奪所愛歷歷如見,當年陳夢林的顧慮絕非毫無道理。一隻好狗的價格,據前引《小琉球漫誌》具體指出:「價至三、四十千。」明清幣制,每千文銅錢值鈔一貫或銀一兩,三、四十千也就是三、四十兩銀子。但這只是「公定價」,在個別時、地,常因種種因素而致兌換比有所差異,以臺灣而言,康熙間一度因為所鑄的錢太薄,三、四千文才能兌銀一兩。不過這是錢值最低的階段,並不代表十兩銀子就必定能買到一隻好狗。清初駐臺馬兵的月餉為銀二兩、戰兵一兩五錢、守兵一兩;因屬「艱苦地區」,每兵每月再額外補助一兩。以此作為比照基準,臺灣狗的「行情」可推想而知。中華科技史學會學刊第12 期(2008 年12 月)~ 89 ~「流氓」的迷樣家世不管前文說得清清楚楚或是模模糊糊,但筆者實懷疑原始臺灣犬種的血緣,最主要應還是來自中國大陸東南。今天一般多認定臺灣多數原住民,甚至整個南島語族均與古代散佈於閩越地區的百越民族有關,若然,則犬隻之隨主人遷移而來不足為奇。此外,筆者昔日曾有所見,雖不足以為學術鐵證,但不妨談談。民國六十八年底筆者奉調金門。不久(也可能是次年初)聽說本部所轄某單位附近的民家產下一窩全黑小狗,全數送給部隊,偶爾前往,但見小狗們日漸長大,而外貌完全一樣,當時只是有此印象而已。七十二年筆者再度奉派至該單位擔任主官,發現當年那窩小狗除了一隻叫「流氓」者之外,其餘皆已先後被殺而食之。此狗之所以倖存,全在於特別機伶,很能察覺對方是否心懷惡意,能及時逃避無法捕獲。久而久之,其靈巧、勇敢、善於辨識敵我等特性為官兵們認同,不再動「香肉」的腦筋,始真正被視為單位的一員。但即使「身分」已改,牠仍絕不作媚態,惟終日到處巡邏,「見可疑追查到底,遇問題立即反映」而已。流氓的不可思議本事真可謂是更僕難數,為免偏離本文重點,在此不欲多談。總之,民國七十六年筆者又一次前往擔任部門「領導」,亦即流氓的老闆的頂頭上司。雖則經常赴該單位,也常見到「該員」,但公務繁忙,不可能把心思擺在一隻狗的身上。又過數年,筆者離金門久矣。時值臺灣養狗熱大發,所謂「純種土狗」身價更是不凡。某日心血來潮,回想起流氓的毛色、長相、體型,似乎皆與市面上所炒作者相近,就不知是否有舌斑而已。其時舊識陳珊明上校正擔任筆者當年的職位,經向其查詢,確定流氓不但舌有黑斑,且種種尺寸、比例,幾乎都合於「審查標準」。只是垂垂老矣,唉。金門一向並不缺狗,且流氓出生的年代,距離其後土狗身價變得炙手可熱之時至少尚早十年,在此之前,本地人不致於特地從臺灣引進這種外型並不特別搶眼的狗;即或有人偶爾帶回幾頭,如非嚴格控制配種繁殖,也不可能產生流氓和他那窩長得一模一樣的兄弟姊妹。而在當年金門鄉間,刻意保持犬隻「純種」的概念是不存在的。因此,除了當地原本就有如此性狀一致的狗群之外,實在難以對此「流氓現象」作出合理的解釋。那麼,牠們的祖先究竟從何而來?其「家世」是個頗值得推敲的問題。
- Mar 04 Wed 2015 16:55
漫談臺灣土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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